第四百零六章 定蜀(八)-《白衣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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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城。
作为昔日巴东郡的治所,这座依着山势、临着大江修建的城池,在经历了蜀军大营不战自溃的混乱之后,甚至连一场像样的战事都没发生,便彻底换了主人。
城中靠北的山坡上,有一座占地极广的四进宅院。
这里曾经是巴东太守住了十余年的衙署与内宅,青砖黛瓦,飞檐斗拱,在巴东这等山地郡城里,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气派去处了。
只不过,眼下这座宅院前院的三间正堂并两侧厢房,早已被改作了荆襄大军统筹东线后方粮草、军械与民夫调度的行辕衙门。
从每日天刚蒙蒙亮起,这里便是一片喧嚣忙碌,算盘珠子拨得噼啪作响,捧着卷宗的书吏与传令兵脚不沾地地在廊下穿行,偶尔还能听到负责军需的军中文吏因为某处渡口转运延误而拍桌子骂娘的声音,端的是热闹非凡。
可一旦穿过了中庭那道爬满枯藤的青砖月亮门,踏入后面的两进内宅,所有的嘈杂声便像是被一刀切断了般。
只剩幽静。
院墙四周的哨楼上、回廊的阴影里,乃至每道门户的阶下,全都站满了手按横刀的荆襄甲士,而在正房门前的廊庑下,更是有十几名穿着飞鱼服、腰佩绣春刀的锦衣卫,分作两排抱臂而立。
这些人就像是泥塑木雕一般,一动不动,也不交头接耳,莫说是大活人了,便是外头树上的野鸟想飞进这院子里啄口草籽,怕是都得被廊下那些人吓得扑棱着翅膀逃命去。
后宅正房,门窗紧闭,屋子正中央摆着一面足有两人来高的铜鉴,大概是从某家大户库房里抄没出来的宝物,此刻将屋里的景象照得纤毫毕现,连人脸上的汗毛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此刻,李煊宸就站在这面铜鉴前。
他有些僵硬地张开双臂,直挺挺地立在那里,任由两名从城里召来的绣娘,围着他团团转,替他整理着身上那件花了好些日子才赶制出来的衣裳。
一袭王袍。
用料是巴蜀最顶尖的贡品乌丝蜀锦,上面用赤金丝线绣出了一条吞吐云雾的四爪翻云金蟒。
李煊宸木然地看着铜鉴里的那个年轻人。
一头黑发高高束进了一顶紫金冠里,也许是方才替他梳头的侍女手劲大了些,发髻挽得太紧,扯得他头皮阵阵发麻,那张原本因为从成都出逃而变得消瘦蜡黄的脸庞,经过这些日子的调养,如今也已经重新养出了几分血色,恢复了往日里属于蜀王府三殿下的白皙与矜贵。
人靠衣装马靠鞍,这话确实不假,如今的他,哪里还有当初在成都城臭气熏天的暗渠里爬行、又在深山老林和破庙里淋雨挨饿的落魄模样?
可看着铜鉴里那个人模狗样的自己,李煊宸的眼睛里却是没有半点欢喜。
只剩恍惚和寒意。
四爪蟒袍啊...
按照大乾立国以来的规矩,唯有正式袭了爵位的一字亲王,才有资格穿上这等服饰。
而在巴蜀这片土地上,两百年来,能穿这身衣裳的,从头到尾就只有一个人--
那就是高居成都王府宝座之上,一言可决两川数百万人生死的,蜀王。
曾几何时,这件衣裳,是他大哥二哥甚至不惜在父王病榻前骨肉相残都要去争抢的宝贝。
这大半辈子,他连做梦的时候,都没敢做过哪怕半点关于这件四爪蟒袍的梦。
可老天爷开的玩笑,实在是太他妈荒唐了。
谁能想得到呢?
兜兜转转了这么一大圈,当大哥李煊逸坐在成都的王座上对着四方烽火惶惶不可终日,当二哥李煊赫在剑门关沦陷后生死不明的时候。
这件代表着巴蜀李氏一族两百年正统的蜀王蟒袍,竟然会在这座已经被荆襄大军占领的巴东城里,由不知从哪儿找来的绣娘,套在了他这个昔日悬赏通缉犯、今日军前阶下囚的身上?
还说什么“巴东郡王、摄蜀王事”。
骗鬼去吧!
在这后宅住了这么些日子,他李煊宸连跨出那道院门的自由都没有!
每日里什么时辰起床盥洗、早中晚三顿吃什么菜、喝什么汤药,甚至连今天什么时候沐浴更衣换上这身王袍,全都有前院行辕的书吏拿着单子过来知会。
他身边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护卫,没有一个听命于他的属官,整座院子里,除了云秀和那个招摇撞骗的老道士,剩下的全都是替那位年轻荆州牧盯着他的眼睛!
...自己是不是选错了?
“殿下,衣裳都妥帖了,您对着镜子瞧瞧,可还合身?”
就在李煊宸胡思乱想之际,那两名忙活了大半个时辰的老绣娘终于停下了手里的活,退后两步,低眉顺眼地朝着李煊宸福了一礼。
嘴里的话虽然说得客气恭敬,可这两个在巴东城里见惯了风浪的妇人,甚至都不等李煊宸开口说句话,便在门外一名按刀而立的锦衣卫示意下,战战兢兢地退下了。
房门合拢,屋子里一下子安静了下来,李煊宸张了张嘴,但看着那扇紧闭的房门,最终也只能化作一抹苦笑。
瞧瞧。
这就是他这个“摄蜀王事”的威风。
连两个民间的老绣娘心里都跟明镜似的,知道他这位殿下觉得衣裳合不合身根本就不重要,只要前院的那些荆襄爷们觉得这身过得去,那就足够了。
“殿下...”
一道轻柔温和的声音,从屏风后头响了起来。
李煊宸转过头去,便看见一身月白锦衫的云秀,正端着一盏热气腾腾的参茶走过来,放在一旁桌上后,便仰起脸看着他。
他伸出手指,自然地替李煊宸把那道勒得太紧的衣领悄悄往外松了松,好让他喘气能顺畅些;接着又低头,替他仔细抚平了蟒袍胸前的褶皱。
做完这一切,他才退后半步,仔仔细细地端详着眼前的李煊宸。
那张比女子更美的脸上露出了一抹真心实意的欢喜,以及些许疼惜与担忧:
“殿下穿上这身衣裳,真好看...比从前在成都王府里穿那些锦衣华服的时候,还要威风,还要好看。”
李煊宸鼻子一酸,眼泪都差点落下来,却只能牵起她的手强忍住。
真傻啊...这哪里有什么威风好看的,他之所以能穿上这衣服,云秀之所以能养好病。
全都是因为那个傍晚。
在白帝城高耸入云的城头上,那个一袭白衣胜雪、背对着他俯瞰滚滚长江的年轻诸侯,问他想不想当蜀王。
这句话李煊宸听过两次,一次是在那个已经死去的青衣女子嘴里,最终化作了祸乱蜀地的引子;而这一次,李煊宸本该因为之前教训断然拒绝的,但他也听懂了这句问话背后真正的意思--
那根本就不是一句征询他意愿的问话。
更像是一次决定了他和云秀生死的试探,也是一场摆在明面上的交易。
只要他乖乖点头,认下这个“蜀王”的名头,按着之前荆襄《伐蜀檄文》里的说法去为大军摇旗呐喊,那么他李煊宸就还能体体面面地活着,云秀也还能平平安安地留在这座院子里陪在他身边;
可若是那天在城头上,他敢硬起骨头,为了所谓李氏皇族的体面和骨气说半个“不”字,那么根本不需要等到第二天太阳升起,他和云秀就会变成两具沉入瞿塘峡江底喂鱼的无名尸首!
毕竟,他自认为荆襄要在他身上做的文章已经做完了。
对于那位连白帝城与剑门关都能谈笑间踏平的荆州牧而言,杀了他李煊宸,无非就是让荆襄大军少了一块锦上添花的遮羞布,在攻打沿途城池和成都的时候,多费上些火器罢了。
“我不觉得好看。”
李煊宸低头看着自己胸前那条张牙舞爪的四爪金蟒,轻声道:“云秀,你知道我方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觉得这身衣裳像什么吗?”
“就像咱们从前在成都看杂耍的时候,那些木偶戏班子,套在木偶身上的那件戏服...外头看着金光闪闪、威风八面,像个真正的大将军、大老爷,可实际上呢?手往哪儿抬、脚往哪儿迈、嘴巴什么时候张开唱词,全凭戏台子上面扯着丝线的那双手说了算。”
说到这里,李煊宸眼底涌起了一抹痛苦与挣扎:“当初在青石镇破庙里,我打听到荆益开战的时候,就跟你说过...这一切的祸事,说到底都是因为我贪生怕死,去给荆襄当了内应,把那颗红丸带进了父王的寝宫,才引来了今日这场大祸。”
“那时候,我夜里睡不着觉,尚且还能在心里骗一骗自己,说我是被谷雨和霜降拿刀逼着的,说父王本就病入膏肓、油尽灯枯了,就算没有那颗红丸也活不过几天...”
李煊宸的声音哽咽了一下:“可今日呢?今日他让我穿上这身只有蜀王才能穿的四爪蟒袍,是要让我站到全天下人的眼前,亲手捧起蜀王一脉列祖列宗的牌位,去给荆襄的大军收服蜀地的人心,去砸开成都的城门!”
“我这一穿,到了九泉之下,父王和列祖列宗都得指着我的鼻子骂我是个不肖子孙!”
听着李煊宸这番剖白,云秀的脸色白了几分,他沉默了许久,才眼圈通红地贴在李煊宸耳边一字一句低语道:
“殿下,云秀都懂,云秀心里全都明白...殿下心善,重情义,觉得对不住先王,对不住李家的列祖列宗。”
“可殿下您仔细想想,当初在成都王府里的时候,大殿下、二殿下,可曾真正把您当成过自家人?”
“在那些高高在上的王爷和贵人眼里,只有那个冷冰冰的王位、只有李家的权势和基业才是命,殿下的命,在他们眼里从来都不算什么!”
“可云秀不管什么江山社稷,也不懂什么天下大势!云秀只知道,把云秀从教坊司救出来的是殿下,不嫌弃云秀是个男儿身的是殿下,带着云秀逃离成都的也是殿下!”
“不管外头的人怎么说,不管以后的史书上怎么写,只要殿下能平平安安、好端端地活在这个世上,这恶名、这罪孽,云秀陪着殿下一块儿背!就算真有一天到了九泉之下,先王和李家的列祖列宗要怪罪下来,云秀也抢在殿下前头跪着,替殿下把那刀山火海、油锅拔舌之刑全受了,绝不让殿下受半点委屈!”
李煊宸怔怔地站在原地,看着眼前这个平日里连跟人红脸大声说话都不敢、此刻却为了自己连十八层地狱都敢去闯的清秀伶人。
他满肚子的酸楚、委屈与彷徨,此时竟是奇迹般平息了很多。
是啊。
他李煊宸这一辈子,本来就什么都没有。
父王不疼,兄长欲置他于死地,满城的文武百官没人拿他当回事,唯一拿真心待他、愿意陪他同生共死的,从始至终,也就只有眼前这一个人了。
既然如此,他还去管那劳什子的李家列祖列宗干什么?
“哎呀呀!贫道就说嘛!三殿下...哦不对不对,瞧贫道这破嘴,真是该打!如今这天翻地覆了,该改口称呼蜀王殿下了!”
一阵刻意拔高了嗓门、里头写满了谄媚与讨好的熟悉嗓音,伴着推门声,大咧咧地从外间响了起来,将屋内的温存气氛撞得粉碎。
“殿下您可是天庭饱满、地阁方圆的贵相!当初在成都王府里,贫道第一眼见着您的时候,就在心里算出您命里带着贵不可言的真王之相!那什么大殿下二殿下,跟您这命格比起来,那就是萤火比皓月!如今再看,穿上了这身四爪蟒袍,嘿,贫道这双眼睛,当真是半点都没看走眼呐,哈哈哈哈!!”
李煊宸眉头一拧,松开云秀的手,满脸厌恶地转过头看去。
只见前些日子还穿得跟个臭要饭的一样,整天抱着个漏底破布袋子哭爹喊娘的尘松老道,此刻也换上了一身崭新气派的藏青仙鹤道袍!
这老家伙头戴混元巾,脚蹬白底云头履,下巴上的山羊胡子梳理得油光水滑,手里甚至还不知从哪儿找来了一把马尾拂尘,正满面红光、摇头晃脑地迈着八字步跨进门槛来。
说句实话,被看押在巴东的这些日子里,要论谁过得最是滋润舒坦、如鱼得水,还真非这个老骗子莫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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